广泛征求意见 完善奖励办法
市社科联为培养社科人才调动积极性出实招
2月27日下午,市社科联(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就修订《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再次邀请市委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党校、各高校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近20名社科专家、科研处长及部门相关负责人,征求意见求良方。会议由社科联(院)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军主持。社科联(院)党组书记、副主席徐爱民针对如何将征求到的意见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发挥社科评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提高我市社科研究水平、加快发现和培养社科人才等作讲话。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各级党委、政府更加科学理性,重视决策咨询,社科作用越来越大,但人才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积极性的调动需要一定的措施保障。现行的《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还是10多年前颁布实施的,难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水平和要求,在过去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实际困难。为策应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社科强省的重大战略,省政府今年修订颁布了新的省级哲社奖评审办法,以调动更多社科专家积极性。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市社科联(院)赴市委党校、各高校充分调研并积极向上级机关部门呼吁,争取更多领导和机关部门的支持。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社科联(院)牵头,对现行的评奖办法进行修订。
受政府委托,市社科联(院)专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力求评审办法的修订更加充分体现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反映广大社科工作者的要求,为今后的评奖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建章立制。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优秀成果的界定、获奖标准、奖项设置、奖励标准和评审的组织实施等方面各抒己见,发表了非常具有针对性且操作性较强的真知灼见。
社科联(院)党组书记、副主席徐爱民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充分理解,并特别针对今年即将开展的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和省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奖评奖工作,希望大家多宣传、多发动,真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运用评奖工作的机制,在引导正确的科研方向、推动学术研究创新、发现优秀人才、树立良好学风、促进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加快南通社科强市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